醉酒开车又超速逃逸 濉溪县邵某被判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濉溪市民邵某酒后开车追尾撞击一辆电动车,在交警赶至现场后,又超速驾车逃逸,接连碰撞道路中心护栏和车辆。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以邵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 5 月 12 日 15 时许,邵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濉溪县淮海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濉溪县某KTV门前路段,追尾碰撞被害人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致高某倒地受伤,高某的丈夫闻讯赶到现场并报警。在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警人员至现场进行调查时,邵某为逃避法律责任,置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顾,超速驾车向北逃逸。在行驶至口子酒厂路段变道过程中,车辆失控与道路中心护栏发生碰撞,并向左侧翻滚滑行29米,静止于路东侧路面,造成小型轿车严重受损及道路护栏大面积损坏的二次交通事故。案发后,邵某爬出车外继续逃跑时,被赶至现场的处警人员抓获。
后因邵某身体不适,民警拨打120 将其送至濉溪县医院接受治疗。次日,濉溪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邵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案发时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8毫克/100毫升。
李锋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